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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
集团采取单位会员制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自愿遵守集团章程,并愿意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,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相关职业院校、医疗机构、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均可申请加盟。

  集团的办事机构为“吉林医药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”。理事会下设常务理事会、秘书处和专业委员会等机构。理事会是集团最高权力机构,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,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;秘书处设在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,具体负责集团的日常工作事务;理事会下设临床医学、护理、药学等若干专业委员会。秘书处和专业委员会是集团的常设机构。

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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